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做好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7/11 浏览:528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做好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
2012年05月23日 发布 |
为做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5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突出重点集中开展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就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品种、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集中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保健食品生产状况,本地区可能存在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状况,以便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要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机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加强生产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签说明书,执行检验检测、产品召回等有关管理规定,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通过集中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完善动态监管、风险交流和区域合作等机制和制度,探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黑名单”。 |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